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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承德市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考察工作公告

未知 | 2023-05-17 10:5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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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按照《河北省2023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实施方案》要求,现将2023年度承德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考察时间

  5月17日—5月29日

  上午8:30—12:00

  下午13:30—17:00

  二、考察组织实施

  1.报考市直部门职位的考察工作由所报考部门的干部(人事)科组织实施。

  2.报考法院、检察院系统职位的考察工作由市法院、市检察院组织实施。

  3.报考公安职位的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由市公安局政治部集中审核(时间为5月25日-26日),政治考察工作由各招录单位公安政工部门组织实施。

  4.报考各县(市、区)职位的考察工作由所属县(市、区)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。

  具体地址、咨询电话详见附表1。

  三、审核内容

  1.考生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毕业证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(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的人员,须由校方提供其现实表现,注明所学专业名称及能否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情况说明。2023年7月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后,及时到考察部门进行补充考察;届时未能提供毕业证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人员,取消录用资格)。

  2.考生本人档案,档案要密封完整。

  3.报考非公安类的考生自行下载《2023年承德市公务员招录档案审查表》(附件2,填写完整)和《2023年承德市公务员招录政审表》(附件3,填写完整并由派出所或居委会签署审查意见,正反面打印)。

  4.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自行下载《拟录警人员档案审核登记表》(附件4,填写完整)和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表》(附件5,正反面打印)。

  以上材料交考察组织实施部门。

  四、有关要求

  各位考生及时与相关考察实施部门联系,按要求提供本人档案及相关资料。需开具调档函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核实本人档案存放地址后,及时到以下部门开具《调档函》:

  1.报考市直部门职位的考生由市委组织部出具。

  2.报考公安局、检察院、法院部门职位(含各县市区)的考生分别由市公安局、市检察院、市法院出具。

  3.报考县(市、区)职位(不含公安局、检察院、法院部门)的考生由所属县(市、区)党委组织部出具。

  附件:1.2023年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及审核地点.xlsx

  2.2023年承德市公务员招录档案审查表.doc

  3.2023年承德市公务员招录政审表.doc

  4.人民警察拟录用人员档案审核登记表.doc

  5.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表.xls

  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

  2023年5月16日

  原文标题:2023年度承德市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考察工作的公告

  原文链接:https://rsj.chengde.gov.cn/art/2023/5/16/art_1806_93047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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